星期一, 5月 14, 2018

長隧道事故應變要做好 冷靜處理最重要

  近來有則新聞便是彭山隧道有台遊覽車突然起火燃燒,所幸在車上的30多人均平安疏散離開,雖有車流回堵,但沒有造成任何傷亡。要注意,行駛於長度四公里以上之隧道,應保持五十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二十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二十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長隧道是較為封閉的行車空間,一旦發生事故,逃生較不易,因此需要多加注意長隧道行車安全還有逃生事項,才能確保行車平安。當用路人在長隧道中發現火警事故或由廣播系統聽到逃生通知時,以下幾個動作用路人需要牢記,才能平安離開:



1、往隧道兩側停靠車輛:因隧道兩側設有人行道,寬僅1公尺,提供中間下車之用路人,作為其逃生主要通道。若並未受堵,則不可停車觀看,仍繼續保持鎮定依速限行駛離開隧道,並在安全無虞情形下以手機通報。



2、熄火、熄燈、留下鑰匙:下車避難逃生時,應先停車熄火、留下車鑰匙。熄火主要係減少廢氣產生,熄燈則恐電瓶耗電,導致事故處理完卻無法移開受困車輛,留下鑰匙則是在事故處理時或處理後,救難人員能適時移置車輛,避免形成救援之障礙。



3、往後逃生,帶走車上貴重物品:長隧道事故時,應選擇往車尾逃生的方向,因隧道設計之排煙風機是往前方排除濃煙,所以要求用路人往後逃生,遠離有害濃煙;另外大家都往後跑,讓逃生方向一致,不致產生相互推擠造成死傷之憾事。逃生時不必慌張,每個連絡隧道間距350公尺,以平常步行時間約5分鐘即可抵達。



4、進入橫坑待援:推門進入人行連絡道後,只要關上防火門即可防止濃煙進入,人行連絡道內之空氣供應係由洞口機房經路面下之管線廊道進入,所以隨時有新鮮空氣持續供應,並使人行連絡道維持正壓,使外濃煙不致滲入。進入人行連絡道後記得使用緊急電話與行控中心連繫,最重要的是沒有行控中心或指揮人員下令或交通管制時,切勿進入另一主隧道,以免遭行駛中車輛撞擊。



5、按指示往隧道口疏散:行控中心研判事故處理可能非短時間內可完成時,或接到指揮官命令要求橫坑內待援人員疏散時,行控中心即以緊急電話或經無線電通知工務段人員轉知橫坑內待援民眾,按指示路徑往隧道外疏散。



  隧道意外只要冷靜處理,並不可怕,加上現在台灣隧道設施完善,也有多項法規確保隧道行車安全,如隧道內不可以變換車道、不可以超過速限等,都是為了確保行車人的安全,只要遵守規則並且謹記緊急事故處理的步驟,行車經過長隧道也會更令人放心,交通安全入口網站關心您行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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